西吉县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彩色沥青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吉县吉强镇龙王坝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关于西吉县吉强镇龙王坝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2】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西吉县2022年闽宁协作资金及村集体自筹,招标人为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吉县吉强镇龙王坝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建筑工程:计划新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布草清洗车间248.65平方米,建筑高度4.5米,层高3.6米,室内外高差0.3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二)室外附属工程:计划新建排水渠盖板608米。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5座、跌水井4座;彩色沥青改造道路3.4公里9980平方米,混凝土恢复道路556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吉强镇龙王坝村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西吉县吉强镇龙王坝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包含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2 年 8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备案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按1号键,6891120。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