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彩色沥青有限公司芳烃油购销合同
江西彩色沥青有限公司芳烃油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江西兴路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YS-20191206
(乙方):上海仰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9-12-6
签约地点:上海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No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备注
芳烃油 30# 1200 3550 4260000 13%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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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60000
合计金额 (大写)肆佰贰拾陆万元整
二、质量标准、对产品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产品质量依照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密度0.95-1002粘度10-20,闪点大于200.棕褐色或黑色不透明液体),甲方如对产品有任何异议,须于提货之日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接受该批次货物。
三、交付条件
合同生效后甲方提3天通知乙方安排装车,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及包装方式
乙方使用专业罐车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合理误差(损耗)及计算方法
质量误差在3%以内,应视为合理误差(损耗);质量误差在超过3%时,以实际称重为准。
六、结算方式、时间
合同签订预付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开始供货后按每月30日支付当月货物用量的90%货款。合同周期为一年,到期后余款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除战争、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意外,双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货物交付。如任何一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内交付的,将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被违约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
八、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传真及扫描件有效十、其他约定;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江西省 车站东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1号同济科技园204-2
委托代理人 顾 委托代理人: 杨春香
开户行 中 银行吉水县支行 开户行 上海招商银行安亭支行
账号 203 25184701 账号 121933501710501
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2752225238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W8KY5R
电话 13320167705 电话 15618528772
传真 0796-3518958 传真 021-69583778